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

民宿管理辦法不斷調整



  在2015年7月艾瑞發布的《中國非標准住花蓮住宿宿市花蓮民宿場研究報告》中,提到了中國非標准住宿市場發展面臨的三大問題:消費者對產品認知程度較低、相關市場融合程度低、行業規範及服務水平尚無統一標准。中國大陸非標准住宿行業要解決這些問題,不妨參考中國台灣民宿十多年的發展經驗。

  台灣南投縣民宿協會理事長彭成裕介紹,台灣的民宿業發展較早,20世紀80年代開始,墾丁就出現了第一批民宿。依照台灣民宿管理辦法,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間房間,結合當地人文、自然景觀、生態、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,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,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場所。

  要取得合法民宿經營資格需要符合一系列條件,台灣當地建築法律很嚴格,民宿建築需要通過消防要求,建築材料合格,客房裡需要有聲音探測器,花蓮民宿推薦有逃生通道,沒有違章建築等。各地的觀光處會聯合相關幾個部門進行花蓮住宿推薦審核,如果各項都通過之後,觀光處就會發放合法民宿標志。

  “經過三十年的發展,台灣民宿慢慢有點精品酒店的感覺,整體人文素養、空間美學都有了提升,並和當地的農業等產業進行融合,而且有旅游體驗活動。”

  納稅方面,“台灣民宿五間客房以下,不用繳納營業稅,三個月有一定的基本稅,金額不高,因為從事經營,房屋和土地也有稅。五間以上客房的民宿,需要繳納一般的營業稅,開具發票,交到各地的稅務部門。”

  現實中變通的環節也有,比如有30間客房的民宿。按照市場發展的原則,台灣民宿管理辦法也在不斷修改,例如在民宿客房數的規定上,“5間以下客房,其實不符合經營成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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